我国法律体系

法律位阶

  1.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 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同位法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3. 在一般法和特别法的效力问题方面,法理上适用的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在新法和旧法的效力问题方面,法理上适用的是“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4.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一层(效力最高):宪法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 “任何法律不能同宪法相抵触”
  •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新中国历史上一共有过四部宪法,分别是:54宪法、75宪法、78宪法、82宪法(数字代表宪法颁布年份)。其中82宪法为我国的现行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有1个序言+4个章节。这4个章节分别是,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宪法调整的对象主体是一国的全体公民国家,主要作用在于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国家公权力

由全国人民制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人民制宪,人大修宪)

第二层:基本法律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基本法律,是指由专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注意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截止2021年,我国法律体系中共包含34个基本法律。

第三层:普通法律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普通法律和基本法律的区别在于,普通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和基本法律都统称为法律(狭义),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

在现实生活中,基本法律与普通法律一般不会发生相抵触的情况,故而也可以将基本法律与普通法律视为同一位阶,具有同一效力。

第四层:行政法规

代表:《不动产登记登记暂行条例》、《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行政法规的制定基础为宪法和法律,制定主体为国务院。

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具体来说,

  • 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条例”;
  • 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称“规定”;
  • 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称“办法”。

第五层: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

代表(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

代表(部门规章):《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前提是不能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员会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定等,大多都与经济相关。例如说,《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是由交通运输部制定。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在处于同一位阶。《立法法》对于两者发生相抵触、相矛盾的情形时的处理作了相应规定。

第六层:地方政府规章

代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

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如果是人大及常委制定的,属于地方性法规)和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等四个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律文件。

第七层:规范性文件

任何行政机关主体均可制订,上至国务院,下到乡镇政府均可发布,规范性文件,又称“红头文件”,属于政府机关(一般是市县级政府)制定的文件。目前法律上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并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规范性文件是否属于“法律”的范畴,学界目前存在不同见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是公民权利是根本保障;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任何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为保证宪法的尊严和相对稳定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只有全国人大有修宪权。代表:《立法法》、《选举法》、《国旗法》、《反分裂国家法》等。

  • 民商法: 它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代表:《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等。

  • 行政法: 一般行政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法规代表《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 经济法: 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代表:《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土地管理法》等。

  • 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与民生有关的法律部门。代表: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

  • 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所调整的是因犯罪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代表:《刑法》等。

  •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保证前面六个部门实体法实施的,我们叫做程序类法律,也就是诉讼与非诉讼的程序类法律。比如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有调解、仲裁等。代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

声明:由于本人不是学法律的,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学法守法,做合格公民


我国法律体系
https://flepeng.github.io/198-常识-我国法律体系/
作者
Lepeng
发布于
2021年3月12日
许可协议